教务处工作职责
部门性质:负责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教学计划管理、日常教学组织、教学质量检查与控制、学籍管理、教材管理、考务管理。
具体职责:
1.教学改革:领导全院进行教学改革,组织制订改革方案并实施。负责教学工作委员会的秘书工作。
2.制度建设:制定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文件并组织实施。
3.专业开发与建设:
(1)组织系部市场调研,开发新专业、组织制订专业计划方案,组织向上级申报。
(2)指导各系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活动开展并监督执行情况。
(3)组织指导专业的调整、修改方案的制定与运行。
(4)组织改革试点专业、重点特色专业的申报与建设。
4.课程建设:合理安排课程。组织精品资源课程、优质核心课程建设,负责常规课程建设、课程改革及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5.教材建设与管理:
(1)根据专业发展,严格选择教材。负责全院高职学生的教材供应及保管。
(2)组织开展教材总体建设工作,对自编教材组织统一审定,协调出版、印刷。
6.师资队伍建设: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建议,配合人事处制订教师培养计划、教师队伍结构规划,并协调、组织各教学系部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教师的院内外培训。
7.教师聘任:配合人事处进行专职教师、外聘教师资质的认定及聘任工作,指导系部聘任授课教师及分配教学任务。
8.协调调度:负责协调、组织各教学部门(系、部)完成日常教学工作,负责全院高职学生的排课、教室调度和教学资源的调配,保持正常教学秩序。
9.学籍管理:负责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及时为学生办理退学、转学、休学、复学等各类事宜。按上级要求及时办理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管理高职在校生学籍档案。
10.证书发放:负责高职学生的信息上报和毕业证的制作、管理、发放以及毕业证书号等资料的登录工作。
11.考务工作:负责组织高职学生的考试工作。
12.组织竞赛:负责组织落实市教委组织的各种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13.教学检查:协同督导评估处开展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和常规教学检查。
14.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配合督导评估处负责教学质量的规范的制定与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15.教学比赛:定期组织开展教学观摩、教学示范、教学比赛活动。组织精品资源课程、优质课程、优质课件评选活动。
16.教学水平评估:配合督导评估处组织开展年度教学水平评估、教学单项评估及上级部门组织的教学评估工作。
17.信息工作;及时收集、整理、上报本部门工作及相关工作信息。
18.档案工作;负责制定教学系统档案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及整理移交工作。
19.完成学院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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