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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天津市普通高校资助育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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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07 14:32:04 来源: 浏览次数:

 

各高校:

为进一步推动资助工作理论与实践研究,推进资助育人工作,现启动2022年度天津市普通高校资助育人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加快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化水平,开创学生资助工作新局面。

二、申报内容

1.课题申报可根据课题指南(附件2)提出的重点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宗旨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2.课题类别:重点课题5项,一般课题10项。

三、申报条件及管理要求

1.申请者应能够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研究能力,对申请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并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

2.本课题限天津高等学校学生工作队伍(指学工部、研工部、团委以及院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副书记、学工组长、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等)中从事资助育人相关工作在编在岗人员申报。

3.申报人应是课题负责人,每个课题负责人限申报本专项课题1项。课题负责人确定以后,不能变更。每所高校申报本专项课题总数不超过3项。

4.申请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需有3-5人组成的课题组(鼓励跨学校联合申请课题),课题组成员参与本专项课题最多不超过2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向本中心申请,获批准后再进行变更。课题组成员均应具有相应研究能力,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5.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3)在研天津市高校思政项目(资助相关方向)支持课题负责人。

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四、结题要求

1.重点课题结项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和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2.一般课题结项要求:课题负责人应作为独立或第一作者至少公开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或1篇与课题内容一致的高质量研究报告。

3.课题的项目成果获校级及以上奖励、提出的政策建议被市级及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的也可作为结项依据参考。

4.所有课题研究周期均为1年,不得延期,须在2023年7月30日前完成结项。如不能按时结项,课题负责人不能再参加资助育人专项课题申报。

论文成果须标注:“天津市大中小学资助育人研究中心支持:课题编号”。

五、申请办法与材料寄送

1.请各位申请人根据《2022年度天津市普通高校资助育人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认真填写《天津市普通高校资助育人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1)。请各高校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xsc@tjut.edu.cn,并将《申报书》一式5份(含原件1份、4份复印件),寄送至指定地址。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规定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

3.中心将组织专家团队对所有申请课题进行匿名评审,确定最终入选课题。

 

联系人及办公电话:李琼022-60215669

李君022-60214195

邮箱:xsc@tjut.edu.cn

邮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1号 天津理工大学 (收件人李琼 联系方式:13682080576)

邮编:300384

 

附件:1.课题申报书

      2.课题指南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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